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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预警(2023-7-18)

2023年07月19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一、秘鲁对华拉链及其配件作出反规避终裁

2023年7月14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56-2023/CDB-INDECOPI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拉链及其配件(西班牙语:cierres de cremallera y sus partes)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通过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到秘鲁以规避反倾销措施,决定对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无论是否为原产地)的拉链及其配件征收第293-2021/CDB-INDECOPI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即对离岸价格(FOB)不超过23.29美元/千克的金属拉链征收4.8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44.26美元/千克的其他材质拉链征收2.1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9.28美元/千克的拉链配件征收0.6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9607.11.00.00、9607.19.00.00和9607.20.00.0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0年12月9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拉链及其配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2月17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发布第293-2021/CDB-INDECOPI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22年6月30日,秘鲁对该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是否通过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到秘鲁以规避反倾销措施。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二、阿根廷对华陶瓷洁具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

2023年7月13日,阿根廷经济部贸易秘书处发布2023年第105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洁具(西班牙语:Artículos sanitarios de cerámica: inodoros, depósitos o cisternas, lavatories,columnas (pedestales) y bidés)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未有证据表明涉案产品对阿根廷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不对中国陶瓷洁具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6910.10.00和6910.9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2年4月28日,阿根廷前生产发展部发布2022年第24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洁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9月30日,阿根廷经济部贸易秘书处发布2022年第24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初裁,决定继续反倾销调查,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三、澳大利亚对华铝型材作出双反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2023年7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37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代理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福建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ntai Technology Co. Ltd)的铝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对该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其暂定倾销有效税率(IDD)以低价税法计算,当涉案产品实际出口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时征收反倾销税;暂定补贴有效税率(ICD)为2.1%(按产品出口价格的比例计算)。该措施自2023年3月23日起生效。

2009年6月24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0年10月28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25.7%、补贴幅度为3.8%~18.4%。2014年4月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4/31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通过亏本销售形式以规避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5年2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5/17号公告称,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PanAsia Aluminium (China) Limited)在2013年1月1日~2013年10月27日期间出口至澳大利亚的铝型材存在规避行为,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57.6%、补贴幅度为8.7%,倾销和补贴合并有效税率为57.6%。

2015年4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5/48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5年10月2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5/125号公告,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台澳铝业(台山)有限公司Tai Ao Aluminium Tai Shan Co.,Ltd.除外)的暂定有效倾销税率为0~28.3%、暂定有效补贴税率为0.6~20.2%。2020年2月1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17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0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103号公告,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1.1%~71.9%,补贴幅度为0.0%~9.9%,暂定倾销和补贴合并有效税率为0~77.4%。

2023年3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15号公告称,应中国企业福建安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604.10.00.06、7604.21.00.07、7604.21.00.08、7604.29.00.09、7604.29.00.10、7608.10.00.09、7608.20.00.10、7610.10.00.12和7610.90.00.13。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四、美国对中国豌豆蛋白“双反”调查

2023年7月12日晚(北京时间),PURIS蛋白有限公司向美国商务部(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豌豆蛋白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ITC已自动立案进行损害初裁调查。被调查产品的海关编码为3504.00.1000,3504.00.5000,2106.10.0000,产品范围包括所有物理形式的高蛋白含量(HPC)豌豆蛋白,含所有液体(例如溶液)和固体(例如粉末)形式的HPC豌豆蛋白。本次反倾销调查的调查期预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反补贴调查期预计为2022年整年。

为帮助出口企业更好应对此案,相关企业可联系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联系人:张雪

联系方式:010-87109833

来源: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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