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西延长对涉华聚酯纤维纱线暂停征税期限
2023年8月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e Serviços/Câmara de Comércio Exterior/Comitê-Executivo de Gestão)发布2023年第508号决议,决定将继续暂停对原产于的中国和印度的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在内的非供零售用聚酯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葡萄牙语:fios de filamentos sintéticos texturizados depoliésteres (exceto linhas para costurar), não acondicionados para venda aretalho, incluindo os monofilamentos sintéticos de título inferior a 67 decitex)征收最终反倾销税,暂停征税期延长最多1年,到期时如未重新实施,该措施将终止。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5402.33.10、5402.33.20和5402.33.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1年3月5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18号公告称,应巴西人造及合成纤维产品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 de Produtos de Fibras Artificiais e Sintéticas(Abrafas))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在内的非供零售用聚酯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30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64号公告称,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且倾销对巴西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但暂不采取临时措施。2022年8月22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2年第385号决议,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57.85~585.70美元/吨、印度105.67~558.57美元/吨。鉴于巴西公众利益考虑,措施暂停一年实施。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原文:https://www.in.gov.br/web/dou/-/resolucao-gecex-n-508-de-16-de-agosto-de-2023-503894934)
二、印度尼西亚对进口地毯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8月18日,印度尼西亚贸易安全委员会(KPPI)发布第04/KPPI/PENG/08/2023号公告称,应印尼纺织协会(API)于2023年8月15日代表印尼企业PT. Universal Carpet And Rugs、PT. Classic Prima Carpet Industries和PT. Anugrah Esa Mulia提交的申请,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印尼语:KARPET DAN TEKSTIL PENUTUP LANTAI LAINNYA)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税号57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9月1日前进行应诉登记,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KOMITE PENGAMANAN PERDAGANGAN INDONESIA
KEMENTERIAN PERDAGANGAN, REPUBLIK INDONESIA
地址:JI. M. I. Ridwan Rais No.5, Gedung I, Lantai 5, Jakarta 10110
电话/传真:(021) 3857758
邮箱:kppi@kemendag.go.id
2020年6月10日,应印尼纺织协会于2020年6月5日的申请,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1年2月3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在印尼官方公报发布第10/PMK.010/2021号公告,决定自2021年2月17日起对进口地毯和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税额如下:2021年2月17日~2022年2月16日为85,679印尼盾/平方米,2022年2月17日~2023年2月16日为81,763印尼盾/平方米,2023年2月17日~2024年2月16日为78,027印尼盾/平方米。中国大陆为涉案产品的主要进口来源国,进口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贸易安全委员会)
三、美国作出镀锡板反倾销初裁
2023年8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加拿大、德国、韩国、荷兰、土耳其和英国等7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锡板(Tin Mill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加拿大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29%、中国大陆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22.5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11.98%)、德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02%、韩国、荷兰、土耳其和英国等4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均为0.00%。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3年10月30日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于2024年1月8日对进口自其他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210.11.0000、7210.12.0000、7210.50.0020、7210.50.0090、7210.50.0000、7212.10.0000、7212.50.0000、7225.99.0090和7226.99.0180项下的产品。
2023年2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镀锡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加拿大、德国、韩国、荷兰、土耳其和英国等6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锡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原文:https://www.trade.gov/preliminary-determination-ad-investigations-tin-mill-products-multiple-countries)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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